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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关于UPS寄运纯电池包装/发票要求通知

发布时间:[Date:2014-05-27]

尊敬的客户:

UPS寄运纯电池包裹包装要求调整如下:

1、每个电池需独立包装(只接收纸盒包装,不接收气泡膜单独包装),每个内盒上要贴防火标签,装电池的内盒不得晃动!外箱也需贴上防火标签注意以下1-3项。
(1)少于等于2PCS的内盒(如笔记本电池):功率小于100W/每PCS,内盒不超过2.5KG/1内盒,内盒需贴上防火标签。
(2)多于2PCS不超8PCS内盒(如手机电池):功率小于 20W/每PCS,内盒不超过2.5KG/1内盒,内盒需贴上防火标签。
(3)功率小于2.7W的内盒(如不带金属干电池): 功率小于2.7W不限PCS,内盒不超过2.5KG/1内盒,内盒需贴上防火标签。
2,外箱包装电池单件不可超10.0KG/箱,不同型号电池不可混装。
3,拒收:电池或电池组外表面无任何说明,无电池功率标签的,不明电池则不承接
4,拒收:功率超100W(计算公式:电流AH*电压V/1000)
5,运单发票“物品描述”一项必须备注 电池型号 以及 电池伏数;否则无法出口
6,纸箱需完整,四方形,不接受外包装不规则的包裹;不能用有色胶纸、黄色胶带,只接受透明胶纸。
以上要求请广大客户知悉,若因未按上述要求导致包裹退回或延误、无法出口无法退回的,我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顺达
20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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