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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UPS收货新规定通知 |
| 发布时间:[2011-1-5 14:3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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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UPS收货新规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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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客户:
您好! 2010年12月30日晚起开始执行国际件收货新规:
香港UPS : 1、关于2011年UPS费率及相关附加费的通知(2010年12月30日晚开始执行) 接香港UPS最新通知,从2011年1月3日起UPS对分区表和公布价做了进一步的调整(分区表9区新增科索沃,圣马力诺由2010年的8区调整为2011年的6区;公布价整体涨价5%-6%左右) 2、UPS计算运费重量有以下更新:(2010年12月30日晚开始执行)
总计费重量是按每一件货物各自独立计费重量的总和(取消以前按整票货物实际重量总和跟材积重量总和相比取较大者为计费重量的方式) 比如客户有一票货3件资料如下:
实重 材积重 计费重
第一件货 15KG 8KG 15KG
第二件货 10KG 20KG 20KG
第三件货 15KG 16KG 16KG 总共计费重量:15+20+16=51KG
以上事宜敬请知悉并相互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
感谢各公司的支持!
顺达客服部
201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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