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客户: 您好 巴西海关规定:从4月1日起,进口快件在运单和发票上没有备注VAT NO. (收件人增值税号) 将不做任何通知,直接退回始发地。 以上事宜敬请知悉并相互转告。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
顺达快递
201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