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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锂电池货件之操作要求及限制提示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2-1-11 19: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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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客户:
接香港敦豪(DHL)通知,经香港敦豪与航空公司协商,现决定将PI967及PI970内置电池量不超于2Batteries或4Cells之操作要求及限制与2011年之相同,维持不变。
但是仍有以下两点需注意:
1.电池货的随货电池信需使用2012年的新版本。
2.如是不带电池的电子产品,一定要在发票的品名后面注明:NO BATTERY或是WITHOUT BATTERY。否则DHL一律扣件并要求退件。
3.如有内置电池的电子产品,请交货时在运单的品名描述处,用笔写上:内置电池。以方便我司操作货件时,根据您写的内置电池提示,在LABEL上打上电池金句。
如未在运单上注明,导致我司未在LABEL上打上电池金句,香港敦豪将一律扣件并要求发件人做退件处理,由此所产生的提货费用将会由发件人承担。
请各位客户知悉,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各客户的支持!
广州顺达国际速递代理有限公司
2011-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