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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地马拉货件发票要求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2-3-17 13:59:07] |
| 接香港敦豪通知,从2012年3月12日起,危地马拉海关将对未据实申报的进口货件实施高额罚款的规定。通常,前往危地马拉的包裹货件要求随附有原始发票(若申报价值等于或超过1000美金则需提供商业发票),且发票内容需详细含有以下信息: .发货人的名字和地址 .发票出具地点及日期 .收件人的名字和地址 .产品的详细描述,原材料,型号或样式等 .产品的数量 .产品的单件及总价 .买卖双方约定的贸易交易条款 .货物的毛重(如果可以标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