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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地马拉货件发票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3-17 13:59:07]
 
     接香港敦豪通知,从2012年3月12日起,危地马拉海关将对未据实申报的进口货件实施高额罚款的规定。通常,前往危地马拉的包裹货件要求随附有原始发票(若申报价值等于或超过1000美金则需提供商业发票),且发票内容需详细含有以下信息:

   .发货人的名字和地址
   .发票出具地点及日期
   .收件人的名字和地址
   .产品的详细描述,原材料,型号或样式等
   .产品的数量
   .产品的单件及总价
   .买卖双方约定的贸易交易条款
   .货物的毛重(如果可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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